关于开展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 )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在校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水政〔2019〕200号)文件要求,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结合5月份劳动教育月系列活动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开展时间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至19日(星期日)

二、工作开展形式

1.各学院、书院集中检查排查。各学院、书院要制定详细检查排查标准,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开展检查排查和评比工作,促进学生自觉养成保持宿舍良好卫生和安全稳定的良好习惯。

2.各职能部门随机抽查。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校团委等部门,对各学院、书院组织开展情况和学生宿舍卫生保持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检查排查内容

(一)宿舍卫生状况

1.地面干净无杂物,墙面无污渍、涂鸦或悬挂物影响整体观感。

2.床铺整洁,被褥叠放整齐,床下物品收纳有序,无乱堆乱放现象。

3.桌面保持整洁,学习用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有序,衣柜、书架等储物空间内物品分类存放,无杂乱现象。

4.阳台不摆放杂物,及时清理宿舍内垃圾,宿舍门口不堆放垃圾。

(二)宿舍安全状况

1.严禁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空调电插座严禁插接其他用电器或插线板,无裸露电线或破损插排。

2.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不得吸烟、饮酒。

3.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法定违禁品物品或者危险化学品。

4.宿舍内床铺、柜子、桌子、梯子等配件齐全,无安全隐患;宿舍内墙上开关、插座能够正常使用;宿舍入户门窗、阳台门窗密封完好且能够上锁;宿舍内灯具能够正常使用。

(三)宿舍规范状况

1.宿舍成员无私自校外住宿。

2.宿舍成员不存在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晚23:00前按时返回宿舍休息。

3.宿舍内成员无熬夜打游戏、大声吵闹等影响他人正常休息与学习的情况。

4.宿舍成员不存在擅自占用、变更、调换房间或者床位,不存在转租或者转借给他人情况,不私自留宿他人。

(四)文化氛围营造

1.鼓励宿舍成员共同设计、布置宿舍,体现积极向上的主题,展示寝室特色与团队精神,但不得影响整体卫生与安全。

2.宿舍内张贴有规范填写好的学生公寓安全风险提示卡,有宿舍文明公约或卫生值班等信息。

四、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各学院、书院要认真开展检查和排查,发现有如下情况的,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处置,并将相关材料于5月20日(星期一)前报送至相关部门。

1.各学院、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水政〔2019〕200号)(附件1),发现学生违反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的,要给予积极引导和批评教育,对态度恶劣、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校规校纪上报学生工作处严肃处理。

2.对学生宿舍卫生情况进行评比活动,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本科学生劳动实践清单》对学生寝室劳动内容和效果进行认定,认定文件(本科生劳动教育实践证明)盖章扫描件发送至学生工作处。

3.发现宿舍内外存在设施损坏、缺失的,宿舍外公共区域卫生打扫不及时或不到位的,填写附件2上报后勤服务中心。

4.发现宿舍内外存在消防用品损坏缺失、紧急通道堵塞、安全指示牌损坏等情况,填写附件2上报保卫处。

五、报送方式

学生工作处:

联系人:谷老师,邮箱:guanlike_ncwu@126.com。

保卫处:

联系人:李老师,邮箱:312259738@qq.com

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董老师,邮箱:1006488326@qq.com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华水政〔2019〕200号).pdf

 附件2:学生宿舍卫生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汇总.xlsx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保卫部(处) 后勤服务中心 团委

2024年5月15日

更新日期: 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