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的通知

( 来源:学生工作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5日 )

各部门: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征集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的通知》(豫教工委〔2024〕26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决定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及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征集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是学校面向全体在校生所开设的集知识传授、心理体验与行为训练为一体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

2. 申报课程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教思政厅〔2011〕5号)、《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41号)等文件要求,遵循教学规律,具有鲜明特色,课程建设科学规范,课程资源开发充分,能综合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教学成果突出,教学效果显著,对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具有示范作用。

3.授课教师为本校承担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公共必修课程教学的在岗在编专兼职教师。

(二)申报要求

1.参评课程资料须真实有效,且应为原创。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取消参与资格,并予以通报。课程资料内容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引起知识产权异议或其他法律纠纷,其责任由授课教师承担。

2.参评课程文档材料为电子文档,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参考文献目录等,文件格式为 PDF。其中教学大纲应含课程名称、基本信息(课程性质、教学时数、学分、学生对象)、课程简介、课程目标、课程内容与教学安排、课程评价、建议阅读文献等要素;教案应含授课信息、任务目标、学情分析、活动安排、课后反思等教学基本要素。

3.现场教学视频须为1个学时的课堂实录,能反映教师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时长40—50分钟,采用单机方式全程连续录制,不得另行剪辑及配音,不加片头片尾、字幕注解,采用MP4 格式封装。

二、大学生心理危机干预优秀案例征集

(一)征集对象

本次案例报告征集面向全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从事学生心理咨询辅导及危机干预工作的一线人员。

(二)征集要求

1.案例选择。案例须为近两三年发生的,作者亲自参与实施干预工作的真实案例,要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能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经验和参考,同时需确保案例报告内容可靠。

2.隐私保护。案例报告不得违反心理咨询伦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要切实保护当事人隐私,对当事人的姓名要化名,涉及的具体学校、院系、年级、住址、家庭等信息进行相应处理。

3.案例格式。案例报告主标题由作者根据案例主要特点自拟,副标题统一表述为“一例由×××(诱发事件,如恋爱挫折 等)引发的×××(危机性质,如自我伤害、轻生自杀、攻击伤 人等)危机的干预报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工作程序

1.教师申报。有意向的教师自主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提交申请。

2.校内评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对提交的优秀课程及优秀危机干预案例进行校内评审,评审通过后向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推荐,同时给予每门推荐优秀课程2000元经费支持课程录制。

四、材料报送有关要求

1.《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优秀课程申报书》;

2.案例报告。

所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ljw@ncwu.edu.cn,优秀课程申报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6日17:00,案例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其他纸质和电子材料等后续校内评审结束后另行通知。

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8月14日

更新日期: 2024-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