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心理育人工作成效,提升大学生心理健康素养,我校决定开展2024 年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呵护阳光心灵,护航健康成长
二、活动时间
10月22日-11月10日
三、主办单位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四、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新生心理普查
对象:全体在校生(含研究生)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二)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及专家讲座
1.开展辅导员心理育人工作专项培训
(1)新入职辅导员心理育人工作
对象:新入职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辅导员谈心谈话技能培训
对象:全体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辅导员团体辅导活动
对象:全体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心理疾病的识别与干预
对象:全体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5)京师在线“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培训
对象:全体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6)辅导员沙龙
对象:全体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组织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培训
(1)危机风险评估讲座
对象:专兼职咨询师、辅导员等心理育人队伍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对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伦理培训
对象:全体咨询师、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骨干培训
(1)心理委员工作技能线下培训
对象:全体心理委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心理委员MOOC线上培训
对象:全体新生心理委员、校级心理协会会员、心理中心助理、院级心理协会代表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朋辈心理辅导论坛
对象:全体心理委员、校院两级心理协会会员、心理中心助理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三)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放日活动
1.一般性心理辅导
对象:全体在校生
为一般性心理困惑的同学提供即时帮扶,倾听支持,以帮助来访同学舒缓稳定情绪,预防和减轻人际、学业、就业、适应等方面产生的心理困顿,维护身心健康。
2.心理中心参观体验
体验时间:2024年10月23日-11月15日,每周四14:30-17:00
对象:全体师生
活动方式:自愿参加、集中宣讲、观摩及自助参观
活动地点:综合楼北楼一楼(龙子湖校区)
团委楼二楼(花园校区)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四)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
1.“规建微土·筑管新篇”泥塑DIY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建筑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2.“漆染瓶水,映我‘扇’心”作品征集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水资源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3.“影照你我,声入人心”电影配音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材料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4.“‘艺’”起手作,玩转欢乐”自制手工皂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艺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5.“烦恼回收站,拯救不开心”情绪垃圾桶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6.“心灵绘线,等高致远”心灵等高线绘制征集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7.“心存美好,微笑向前”最美笑脸征集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8.“创意拼贴,心灵奇遇”创作我的拼贴画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电子工程学院、法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9.“爱心捐赠,小善大爱”爱心公益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管理与经济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10.“‘拳’力以赴,快乐同行”趣味PK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环工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11.“跃动青春,身心同行”心理素质拓展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电气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12.“演绎心灵 向阳生长”心理情景剧剧本征集比赛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校心理协会
13.“‘信步游园’与秋日的心灵碰撞”摄影征集活动
对象: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14.“心沐五育之光,绽放成长之花”心理游园会活动
对象:江淮校区全体学生
承办单位:清源书院、善水书院、智川书院、慧泉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
(五)各学院、书院自办特色活动
各院系、书院依据实际状况,组织安排本院心理委员、宿舍心理联络员的培训工作,确保其明确岗位责任,增强专业能力。同时紧扣本次活动主题,促进心理健康教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及劳动教育的融合,自主设计、实施多元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举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1.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精心组织,结合我校实际和师生心理状况,制定活动方案,突出本院特色,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充分利用学院、书院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院刊、板报等各类宣传媒体,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
3.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关活动资料,认真总结,不断提高。请各学院、书院于11月10日18:00前将活动策划、活动通知、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相关材料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综合楼北楼109B丁书臣,花园校区报送至团委楼二楼217程馨乐。
联系人:程馨乐
电 话:0371-69127291
邮 箱:chengxinle@ncwu.edu.cn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团委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