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了做好学生返乡以及寒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通知如下:
一、学生返乡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1.要在离校前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各学院在学生离校前要通过发布通知、召开班会、发布提醒等形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学生加强离校返乡途中安全,并对学生普遍进行一次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燃放烟花爆竹、反传销、反诈以及防止被抢、被盗、被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2.要重点做好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工作。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教育学生在离校时,现金、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一律不得在宿舍存放。学生离开宿舍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储物柜、水管,切断电源,防止被盗事件和火灾的发生。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学生的离校工作,对离校完毕的宿舍要及时贴上封条。要组织人员进行深入巡查,对于私自留校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离校。若发现安全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把可能发生的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严格做好学生离校返乡安全登记工作。各学院要掌握每位学生离校后的去向,主动逐一联系学生家长,确认学生是否平安到家。教育学生返乡后,不参与违法、迷信活动,自觉维护学校和大学生形象,遵纪守法,遵守社会道德规范,做守法公民。
4.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动态。各学院要高度关注、准确掌握离校后学生的思想、行为等动向,要掌握主动,科学研判,排查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得到妥善及时地解决。主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辅导员要做到手机联系24小时畅通。
5.要做好学生离校后值班值守工作。各学院要建立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发现问题,及时有效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如有特殊情况需及时报告主管校领导和学生工作处、后勤服务中心、保卫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
二、无法离校学生留校申请相关要求
学校放寒假后,本科生原则上不留校,确有因特殊原因无法离校的或需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相关工作任务的,须由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办理相应手续后方可留校。留人单位必须做好学生管理方案,做到“一人一档”留校学生信息台账。留校学生住宿工作需按照后勤服务中心要求办理。
1.1月7日(星期二)17:00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需向学院提交《2025年寒期本科生留校申请表及承诺书》(附件1)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并签名,需配合有关单位进行相关工作任务的,还需经有关单位确认。各学院审批同意后,由各学院负责保存备查。
2.1月8日(星期三)12:00前,各学院汇总本学院留校学生信息,填写《2025年寒期留校住宿学生情况统计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学生工作处。
3.寒假期间学生管理责任遵循谁留人谁负责的原则。各留人单位(含有关单位、学院)负责人是留校学生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批准留校的学生安全教育及日常管理,组织人员深入宿舍进行每日巡查。各留人单位每日安排专人向学生工作处上报在校人数。
4.各留人单位要对留校学生进行专门安全教育,教育留校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留校学生须严格遵守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学校饮酒,不得留宿本人宿舍以外人员,不得违规用电,不得在宿舍等校内场所做饭、吸烟,不得在实验室有吃、住行为,不得有晚归等行为。学生有违反校规校纪的,将按《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华水政〔2021〕2号)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人:谷老师,电话:0371-69310358。
三、其他
以上工作各书院根据江淮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附件1:2025年寒假留校住宿本科生申请表.docx
附件2:2025年寒假留校住宿本科生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3:2025年寒假留校住宿本科生情况统计表.xlsx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