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26年04月07日 )

各学院(书院、社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资助育人”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的关键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举办第19届河南省“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教资助〔2026〕59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面向全校开展“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宣传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党的二十大“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战略部署和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教育强国强省目标,以“诚信校园行”短视频大赛为载体,生动鲜活地宣传国家资助政策成效,广泛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政策宣传与育人实践深度融合,助力学生资助工作向“保障和发展并重”拓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活动形式和主题

本届“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宣传教育活动以“短视频大赛”形式开展,大赛主题为:“诚信铸人,资助筑梦”。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承办单位:电子工程学院(“毓秀”辅导员工作室)

四、参赛对象

全体在籍在校学生(本科生、研究生)。

每件参赛作品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编剧、导演、摄像、主演、剪辑等主要创作人员),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充分发挥团队协作优势。每件作品可申报指导教师2名,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把握作品的政治方向与思想内涵,指导学生深入挖掘素材、优化故事表达,协助完成作品修改与完善,确保作品立意鲜明、内容扎实。

五、大赛流程

大赛于2026年4月至5月举行,分“院级初选”“校级评比”“择优推荐”(推荐优秀作品参加省级评比)三个阶段实施。

(一)院级初选。各单位应积极动员师生参与,通过逐级推荐、集中评比等方式开展初选。按不低于本单位在校生数1:500的比例推荐作品参加校级评审,鼓励各辅导员工作室推荐1件作品。各单位须对推荐作品进行认真初评与审核修改,可引入公开展示、网络投票等环节,多渠道宣传优秀作品及人物事迹,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2026年4月28日前,各单位将推荐参加校级评比的参赛作品及相关材料(附件1、2、4、5)由本单位资助秘书或联络人统一提交,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981915551@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以单位名称命名(作品按推荐顺序编号)。

(二)校级评比。2026年4月29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校内作品进行评审,评选产生校级一、二、三等奖,同时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及优秀组织单位,由学校颁发获奖证书。

(三)推荐省级评比。从校级一等奖作品中,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并经专家组复评择优推荐7件作品,于2026年5月15日前报送参加省级评比,省级获奖作品由省级主办单位联合公布并颁发证书,面向全省宣传推广。对在省级评比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作品,学校将予以相应奖励。

六、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扣“诚信铸人,资助筑梦”主题,宣传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展现党和政府教育资助政策温度,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兼具教育意义与艺术感染力。为激发创作活力,鼓励形式与内容创新,创作者可参考但不局限于以下创作方向:

1.诚信之基 感恩成长:围绕学生在国家资助政策支持下成长成才、践行诚信的真实故事,展现其励志自强、按期还款、投身公益、反哺社会等经历,彰显诚信品格与责任担当。

2.诚信之光 校园风尚:聚焦校园生活,围绕学术诚信(如反对抄袭、诚信考试)、交往诚信(如遵守承诺、真诚待人)、资助诚信(如实申报)等方面,讲述发生在课堂、宿舍、实验室、图书馆等场景的真实或典型故事,展现诚实守信的校园风气。

3.诚信之镜 社会担当:将视角延伸至社会领域,围绕网络诚信(如抵制谣言、文明上网)、经济诚信(如理性消费、防范诈骗)、职业诚信(如实习守约、简历真实)等方面,展现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坚守诚信的品格。

4.诚信之魂 文化传承: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河南本土文化中的诚信基因,既可追溯古代诚信典故(如商鞅立木、季布一诺),也可展现近现代以来中华儿女恪守诚信的典型事迹,以及家风家教中的诚信传承,赋予传统诚信文化新的时代价值。

(二)格式要求

视频时长建议不超过3分钟,作品格式为MP4、MOV,分辨率不低于1080P,单个视频文件最大不超过300MB。画面清晰,声音清楚,须标注中文字幕。为确保大赛评审的规范性与公正性,作品中应避免出现参赛院校名称及图标、选手及指导教师姓名等相关信息,不得添加水印。

(三)版权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原创,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严禁抄袭、剽窃、盗用或非法使用他人作品,一经查实,取消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参赛者如使用人工智能(AI)工具辅助创作,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如实披露。须在提交作品时主动、如实标注AI技术应用信息,明确说明所使用的AI工具名称以及应用场景(如生成文案、剪辑、特效、配音等)。

(2)留存备查。参赛者须妥善保存AI创作全流程原始资料(含提示词、生成底稿、分镜脚本、操作日志、修改记录等),以备必要时核查。

(3)内容审核。参赛者对所提交作品的整体内容承担审核义务与法律责任,须确保AI工具使用合法合规,并对AI生成内容进行适用性审查,杜绝直接套用、简单拼凑AI生成内容等行为。

(4)禁止情形。严禁使用AI技术进行身份欺诈、对中华优秀文化经典进行不当改编、编造虚假场景误导受众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3.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在公益宣传、教育推广等活动中的使用权,并授权为推荐省级作品之目的,可以借鉴、吸收作品中的经验、灵感、镜头等元素(包括但不限于播出、展映、剪辑、汇编等)。主办方、组委会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参赛作品,不支付作者稿酬。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纳入学生资助育人考核内容,各单位须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请于4月13日前将联络人信息表(附件3)填写完整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以便组织联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应组织力量对参赛作品进行筛选,严把政治关、政策关、质量关,确保作品立场鲜明、导向正确、语言规范、健康向上,具备思想引领力、情感号召力与舆论影响力。

(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单位要积极协调资源,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保障,并对参赛学生进行必要培训。活动期间应在不少于3种媒体平台发布相关信息,提升活动影响力。

联系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王老师65790594

电子工程学院任老师15639020205


附件1:校级评比阶段参赛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校级评比阶段参赛作品信息汇总表.docx

附件3:诚信校园行学生资助宣传教育活动联.docx

附件4:诚信校园行作品创作说明.docx

附件5:参赛作品原创承诺书.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电子工程学院(“毓秀”辅导员工作室)

2026年4月7日

更新日期: 2026-0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