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第3个全国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工作部署,总结巩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成效,持续推动“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在我校落地生根,决定开展2026年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润心赋能,筑梦成长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6月
三、活动内容
(一)心理健康教育主题活动
1.525心理嘉年华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校心理协会、各学院心协(郑州校区);清源书院、善水书院、智川书院、慧泉书院心理辅导站(江淮校区)
2.“阅读赋能,遇见美好”大学生阅读成长计划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人居科学与设计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3.“壳豆同创,铃听心芽”果壳DIY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毕业生
承办单位:人居科学与设计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心理辅导站
4.“心育之美”彩染书签创作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水利学院心理辅导站
5.“豆”绘时光——拼豆DIY手工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测绘与地理信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材料学院心理辅导站
6. “心卡识情绪,暖熊伴时光”心理疗愈体验活动
参与对象:花园校区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电气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7. “微观世界,疗愈心田”微景观生态瓶DIY手工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生态环境学院心理辅导站
8.“心随风动,绘色向空”风筝文化节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9.“风车寄心,随风曳情”心理问答类主题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机械学院心理辅导站
10.“扭出好心情”扭扭棒手工创作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法学院心理辅导站
11.“染绘美好,悦纳心灵”手工扎染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土木与交通学院心理辅导站
12.“光影疗愈,心向暖阳”校园电影节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心理辅导站、校心理协会
(二)心理主题团辅活动
1.“沙子知道答案”沙盘游戏体验团体
参与对象:龙子湖校区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 “OH!原来我这样想”OH卡牌心灵探索团体
参与对象:龙子湖校区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 “给大脑来一场深海潜游”音乐放松冥想减压团体
参与对象:花园校区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绘色愈心”DIY手绘石膏花牌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电子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5.“心手相印,信任同行”团体心理辅导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电气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6. “静心悦己”冥想与对外探索心理健康团辅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善水书院心理辅导站
7. “人际沟通大闯关”学生人际沟通团体辅导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水利学院心理辅导站
8. “拥抱情绪,悦纳自我”情绪管理团体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国际教育学院(乌拉尔学院)心理辅导站
9.“忆序时光,逐梦毕业”纽扣相框DIY团体心理辅导
参与对象:全体毕业生
承办单位:水资源学院心理辅导站
10.“勇气、诉说与连接:成为更好的自己”大学生阅读成长计划团辅活动
参与对象:全体在校生
承办单位:信息工程学院心理辅导站
(三)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培训
1.心理咨询案例督导
参与对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共读心时光”心理读书会
参与对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教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心理咨询案例会商
参与对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教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心理咨询师伦理框架与临床实践专题培训
参与对象:专兼职心理咨询师、心理辅导教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四)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培训及专家讲座
1.毕业生辅导员深度谈心谈话和危机干预专项培训
参与对象:全体毕业生辅导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心理辅导站危机干预技能培训
参与对象:心理辅导站站长、副站长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育人导师危机识别与干预专项培训
参与对象:江淮校区全体育人导师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4.心理委员工作技能线下培训
参与对象:全体毕业生心理委员、宿舍联络员
承办单位: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五)各学院、书院自办心理健康特色活动
各学院、书院需紧密围绕活动主题,以“一站式”学生社区为主要场域,结合学科特色与学生需求,面向学生开展如心理主题班会、毕业生心理宣讲、朋辈培训等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同时着力提升家长心理健康素养,可通过如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课堂等形式普及亲子沟通技巧,引导家长主动关注学生心理动态,构建家校共育的温暖支持网络,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四、活动要求
(一)各学院、书院要充分利用网页、微博、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对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并于6月19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成效经验等相关材料加盖学院、书院党委公章,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北109A,花园校区“一站式”学生社区209),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lxj@ncwu.edu.cn。上报材料包括各项活动的策划、通知、照片、视频、总结(含活动开展情况、成效经验等,500以内)以及线上、线下宣传报道情况截图等。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