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华水政〔2020〕9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为掌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更好地开展资助工作,现拟对2026级新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1.2026级本科新生。
2.2025级、2024级、2023级、2022级(五年制)在校本科学生中暑假期间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突发事件、家庭变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且上学期期末没有进行该项认定的学生。
二、认定要求
材料收集:各学院、书院在本学期新生报到时,做好相关资助宣传,及时收取新生提交的《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并认真核实和注意存档(后续认定和助学贷款都需要调用这些材料)。
针对特殊原因不能正常按时入校的学生,各学院、书院新生辅导员可利用微信、电话、视频等方式了解和摸排新生的家庭情况及经济状况,线上指导相关新生填写及准备好《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学生打印表格后执笔填写表格内容,详见附件1)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的相关材料的照片及扫描件(以姓名+学号命名建立文件夹以备存档)。
资格和等级认定: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计算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测评分值M=X(家庭经济状况量化自评得分)+Y(班级民主评议测评分值),认定出等级。各学院、书院要建立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回应有关认定结果的异议。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26级新生的Y值各学院、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判,其他年级需要严格执行该公式计算出M值。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程序
1.新生入学报到后,各学院、书院通知学生准备材料。
2026级新生均属于首次申请认定,需要提交《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详见附件2)及《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详见附件3),另附上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申请认定的学生须自愿并如实填写相关纸质材料,并按时提交。
2.申请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新老生)均要在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在线系统进行线上困难认定的申请操作。此项工作会在后续具体安排。
3.各学院、书院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有关证明材料,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结合学生日常消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得出申请人家庭经济测评分值,并拟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其具体困难等级,报学院、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4.各学院、书院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学生家庭困难程度测评分值(M),以及其他经核实的材料(也可采取家访、个别谈话、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确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应在2026年9月18日之前完成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信息,公示期结束后应及时去除公示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
5.各学院、书院于2026年9月18日(含18日)前,将2026-2027学年《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详见附件4-请标明学生所在年级,做好新生和老生补报的区分;老生在前,新生在后)、学院、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公示表、院内公示工作记录照片(不少于三张、注意张贴公示名单的规范,可以参考学校主页相关通知的公示格式;忌照片远景拍摄、拍摄内容模糊看不清内容)纸质版均加盖学院、书院行政公章后报送至学生处学生奖助管理科(龙子湖校区文体活动中心210办公室),电子档发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
6.各学院、书院在开展本次认定工作时,要重点关注贫困地区、农村地区、重点保障脱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烈士子女优抚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登记造册,优先认定、重点资助。
7.各学院、书院要对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不定期回访,全面了解这些困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并留存相关核实工作的原始记录和照片存档。加强学校与学生家庭的沟通,真正把党、国家和学校的政策关怀传递到需要的家庭。
8.各学院、书院要指定专人将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连同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等资料整理装订并建立台账,归入本学院、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内,实行动态管理。
四、政策宣传与工作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的基础性工作,认定结果是本学年学生申请或学院、书院推荐获得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各类资助资源的主要依据。请学院、书院高度重视认定工作,及时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目的、意义、程序传达至每一位学生,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把所有需要资助的学生都纳入认定范围。学院、书院应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确保认定结果精准、公平公正。
五、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平公正,认定期间学校及各学院、书院设立意见反馈信箱和电话(详见附件5),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学校意见反馈电话:0371-69127225
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 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6年版).docx
附件2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量化测评指标体系(2026年).docx
附件4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xlsx
附件5 2026年学生资助咨询投诉电话.xlsx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明材料一览.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