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用工单位、各学院、全体学生:
为使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有序开展,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机会参加勤工助学,学校各用工单位固定岗位每学年要进行岗位轮换。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华水政[2013]176号)文件精神,现将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换岗工作安排如下:
一、用工单位岗位申报阶段(9月3日—9月7日)
请各用工单位按照实际工作需求在规定时间内申报本学年用工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报表》(附件1)。根据2018年勤工助学经费提取情况,各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增岗位,现有固定岗位不增加用工人数。若确因实际工作需求,需新增固定岗位或增加用工人数的,请在上述申报表后附上增岗或增加用工人数原因。
二、学生申请及学院报送阶段(9月10日—9月12日)
1.各学院要公开透明岗位信息,告知学生及时查看申请相关岗位,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2017—2018学年参加过勤工助学的学生,本学年不再参与竞聘勤工助学岗位,对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考虑继续留用。
2.凡学有余力、认真负责、有一定工作能力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请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部分对专业技能要求较高的岗位可适当放宽对家庭经济条件的要求。
3.所有申请校内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的学生,无特殊情况一学年内不得随意辞职。确有特殊情况者,需提前10天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辞职,经用工单位同意,方可离职。不经同意擅自离职者,扣除当月工资,本学年内不得申请国家及社会各项助学金。
4.申请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一人限报一岗。
5.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要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到岗。如因工作不负责任,经常无故缺岗,导致被用工单位辞退者,今后不得报名参加校内勤工助学。
6.坚持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下载《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2),并如实填写申报信息,各年级辅导员要通知到学生,让学生充分了解勤工助学固定岗位及换岗要求。
7.各学院要认真核实学生申报信息,并将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及学生本人申请表,报送至学生奖助管理科。
三、用工单位面试阶段(9月13日—9月16日)
各用工单位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本部门所需勤工助学岗位要求对学生进行面试,最终确定拟录用学生名单(附件4)于面试后上报至学生奖助管理科。
四、学生工作处审核及派工阶段(9月19日)
学生奖助管理科将结合用工单位实际需求及学生申报情况进行最终批复,并按要求适时派工。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按照相应阶段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电子表格发送至xueshengzizhu2012@126.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奖助管理科(龙子湖校区1号宿舍楼1101办公室)。
六、咨询投诉电话及邮箱
电话:0371-69127225
邮箱:xueshengzizhu2012@126.com
附件1:勤工助学固定岗位申请表(用工部门).doc
附件2: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学生用).doc
附件3:勤工助学岗位汇总表(学院用).xls
附件4:勤工助学用工单位拟录学生名单(用工部门).xls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