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并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5〕704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2014—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奖金额度及人数分配
我校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066名,预算金额533万元,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根据“国家励志奖学金”适当向农、林、水、地、矿、油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倾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各学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 资环 | 水利 | 土木 | 建筑 | 机械 | 电力 | 环工 | 管经 | 信息 | 外语 | 数学 | 法学 | 软件 | 国教 | 嵩山 | 艺术 | 洛外 | 水校 | 合计 |
人数 | 69 | 130 | 116 | 31 | 85 | 117 | 51 | 67 | 52 | 18 | 28 | 25 | 52 | 108 | 26 | 24 | 28 | 39 | 1066 |
更新日期: 2015-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