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文明与安全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 来源:xsc 发布者:学生工作处 发布日期:2012年04月06日 )

各学院:

    为深入持续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提高学生文明素质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学生日常生活自我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学习和生活环境,维护学生群体的安全稳定,学校决定在每年的4月和11月,由校有关职能部门与各学院共同参与,互相配合,开展全校“校园文明与安全教育月”系列活动。

    一、参与对象

    学生工作处、总务后勤处、保卫处、校团委及各学院全体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活动内容

    1、组织两校区学生学习《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手册》中“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关于重申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规定的通知”、“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文明公约”、“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校园文明十要,十不要”、“学生宿舍十要,十不要”、“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及“学生宿舍防火防盗安全常识”等内容。

    每周以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老师宣讲与学生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经常性学习活动。

    2、组织两校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成员深入学生宿舍,参与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抽查),每周以各学院自查、学院之间互查与学生自律组织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活动。检查结果将在我校《学生工作信息周报》上及时公布,对违纪学生进行从严处理。

    3、花园校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活动由总务后勤处牵头,以各学院自行检查为主,学生工作处、保卫处、校团委配合进行。龙子湖校区学生宿舍卫生、安全检查活动由学生工作处牵头,总务后勤处、保卫处配合进行。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老师要亲自给学生宣讲要求学习的主要内容。活动中要发挥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注重实效,不搞形式。

    2、学生工作处、总务后勤处、保卫处、校团委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围绕“文明、安全”活动主题,积极开展相应的宣传教育活动。

    3、各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和奖惩措施,充分利用学生党(团)支部会议、学生干部会议、学生年级大会、学生班会进行工作部署和动员,积极开展学生宿舍文明与安全教育活动。

    4、各学院于5月10日之前,将“校园文明与安全教育月”活动工作开展情况做出总结,上报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依据活动月的宿舍卫生、安全检查结果,对在本次活动中组织得力、效果明显、成绩显著的学院将予以表彰,并将“学生宿舍文明安全强化教育活动月”表彰结果作为学生工作年度综合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落实此次活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建设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

                     学生工作处    总务后勤处   保卫处  校团委

                                       2012年4月6日

更新日期: 2012-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