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学生宿舍安全用电规定的通知

( 来源:xsc 发布者:学生处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08日 )

各学院、各位同学:

    根据《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住宿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要求,为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提高广大同学安全用电意识,进一步做好我校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学生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1、学生公寓属于公共住宿场所,涉及公共安全利益,使用大功率电器极易引起电线超负荷,造成电流增加,电线发热,容易造成短路而发生火灾事故。

    2、学生宿舍供电线路、配电设施的设计,在客观上不允许使用大功率电器。为此,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二、自觉维护用电安全,坚决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

    1、严禁在宿舍内存放和使用热得快、电炉、电饭锅、电热壶、电热毯、电热杯、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

    2、严禁私自更换宿舍内电路设备上的任何装置,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开关,严禁移动和人为破坏消防应急灯、消防栓等公共安全设施。

    3、学生离开宿舍或就寝时应关闭饮水机、充电器等一切用电设备。

    三、学校对使用违规电器的学生处理办法

    1、各学院学生工作队伍要加大安全用电宣传、教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自查自纠。

    2、校学生工作处、总务后勤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抽查,一旦发现存有大功率电器,当场没收,并按《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应起表率作用,对违反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的行为要给予批评指正,学生党员、学生干部所在宿舍如果检查发现存放、使用违规大功率电器,取消该学年所在班级、宿舍各项评优评先等资格。

    希望全体同学增强安全意识,文明用电,安全用电,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各班要做好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宣传教育工作,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为了您和您身边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

学生工作处  总务后勤处  保卫处

                                     2012年3月8日

更新日期: 2012-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