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量化考核办法》,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度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
考核从12月1日开始至12月30日结束。
二、 考核方式
采取学院自查、学校考核组检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 考核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和学校考核组检查,时间安排在12月1日至12月23日。
1、各学院按照学校学生资助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本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进行逐项检查,并按考核指标逐项打分,同时写出书面自查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开展学生资助工作整体情况、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
各学院在自查结束后将自查报告、考核指标自评得分表及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按考核表上所确定的顺序装订,于12月23日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学校考核组通过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资助工作人员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等方式进行检查。
第二阶段: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查,时间安排在12月24日至12月30日。
1、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各学院的自评报告和所附材料、学校考核组提供的检查结果以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相关工作记录等进行复评打分。
2、听取汇报,各学院就学生资助的重点、特色工作向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
3、向各学院反馈考核的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学生工作处)
201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