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补办、换发学生证的有关规定,现开始为丢失、损坏学生证的学生办理补办、换发手续,为火车票优惠卡消磁和损坏的学生统一代购火车票优惠卡。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学生按要求办理。
一、补办学生证
1.学生丢失学生证可申请补办。学生证补办前须办理挂失手续,学校凭学生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为其办理手续。
2.学生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须为国家正规刊号的报纸。学生可个人到报社自行挂失,也可委托学生处统一组织挂失。
3.补办学生证需提交材料: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费用12元(工本费5元,火车票优惠卡7元)。
4.补办学生证的同学提交材料时要如实填写姓名、性别、年龄、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家庭所在地与乘车到站地(乘车到站地要求与大学入学时填写的相一致,如有变动,须有相关证明)。
二、换发学生证
学生因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学生证破损、字迹辨认不清,可申请换发。换发学生证不必挂失,需提交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一张(1寸),费用12元(工本费5元,火车票优惠卡7元),同时收回原学生证。
三、购买火车票优惠卡
学生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火车票优惠卡消磁,致使无法购买优惠火车票者,可申请购买火车票优惠卡。对于有此情况的同学,学校将统一代为购买火车票优惠卡,费用为7元/张。
四、补办(换发)时间及地点
花园校区、龙子湖校区的学生均在所在校区办理补办(换发)手续,过期不再办理。
1.时间
2011年5月21日~5月22日(周六、周日) 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
2.地点
花园校区:4号学生宿舍楼111房间
龙子湖校区: 6号学生宿舍楼133房间
五、学生证系证明学生身份之用,一人一证,对于谎报丢失情况、无故变更有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办理学生证的学生,一经查出,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纪律处分。
学生工作处
201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