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于近日准备发放。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对获国家助学金学生的信息,如姓名、班级学号、获奖等级、要进行详细核对,学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
二、若有个别违反校规校纪等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各学院可取消学生资助资格,补评新的资助学生。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学生建行卡账户上,若个别学生建行卡丢失,账号变更,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登记汇总后,于5月4日报财务处行政楼406房间赵亮老师收。
四、5月4日各学院把核查签字学生名单、变更情况说明及补评资助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104房间贾建涛老师收。
学生工作处
201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