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处:
为进一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顺利开展,鼓励受助学生自强不息、诚信还贷,营造诚信校园氛围,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诚信意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文件精神,我校将于2010年12月份开展争做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推动大学生“诚信校园行”活动进一步开展,确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树立诚信自强的典型人物,扩大社会影响力,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树立诚实守信、自强自立的人生态度,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促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活动范围为2005年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实施以来,获得过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诚实守信、自立自强,生活俭朴,意志坚定,不怕挫折,热爱生活,乐观向上,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
四、活动要求
符合条件的同学要积极、主动向班级、学院申请,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初评,确保评选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确保推荐的候选人材料真实,事迹突出、典型。各学院要利用此次活动,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诚信还贷、自强不息”教育活动,形成人人讲诚信的校园氛围。
五、活动安排
我校评选活动从2010年12月10日开始,12月26日结束。学生人数千人以上学院推荐2人,千人以下推荐1人,12月26前,学院将候选人的事迹材料汇编成册(主要包括候选人登记表< 见附件>、2000字左右的事迹报告和其他支撑材料,一人一册)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报送事迹报告的电子文档至22047370@qq.com邮箱,影像视频材料另行报送。
六、奖项设定
1、设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5名并择优推荐参加河南省大学生诚信校园行诚信自强之星评选,设立“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提名奖”10名,所有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并进行物质奖励。
2、设优秀组织奖3个,对学院在初评阶段组织得力、有方案、诚信教育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2月10日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大学生“诚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报送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