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超出两年择业期的往届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对档案的整理、邮寄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整理学生档案,按照《学生档案目录材料》核查材料是否完整。2004级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在档案送交学生处后统一装档。
二、各学院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根据遗留毕业生档案数目到学生处领取档案袋。
三、各学院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前去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通知书。
四、档案封皮邮寄地址按照就业报到证上所提供的左上角单位填写,写上哪个省、市、单位名称即可;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号代替收寄件单位名称。
五、机要文件交寄单(自存)一式两份,序号、地址、学号、姓名均须填写,机要号处空白,送交机要局填写后返还各学院;机要文件交寄单(交机要局)一份,仅需填写序号、地址,机密、备注、机要号处均为空白(机密、备注与学号、姓名对应)。
六、各学院要组织专人落实往届毕业生档案整理邮寄工作,负责学生档案的老师或辅导员要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七、集中收寄档案时间安排
11月22日 管经 外语 法学
11月23日 土木 建筑
11月24日 水利 资环
11月29日 机械 数信 环工
11月30日 电力 信息
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整理好档案,若有不清楚的问题,请及时与学生处档案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69127225(办)。
附件:1、附件1.xls机要文件交寄单(自存)
2、附件2.xls机要文件交寄单(交机要局)
学生工作处
201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