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十·一”国庆节期间学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十·一”放假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以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放假前要专门召开一次全体学生会议,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生外出必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外出。10月8日晚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返校情况。10月9日上午各学院须将两校区学生返校情况及第一节课上课出勤情况报至学生工作处(具体表格可到学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区下载)。
三、假期期间在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
四、各学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小规模的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要求大型活动须向保卫处汇报,各项活动必须有本学院教师在场。
五、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原则上不要离开郑州市,“十·一”期间要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思想,掌握学生动向。
六、各学院要将以上要求特别传达到09级每名新同学,严格控制新生外出,并提醒新生假期回家、在校期间注意安全,保证新生安全度过第一个大学长假。
七、各学院假期要派人值班,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校值班室(行政楼101房间,电话:65790707)联系。各学院特别要安排好新校区的假期值班,要有专人负责和值班,有突发事件及时与校值班室联系。各学院须将假期值班安排(两校区)以书面形式于9月29日下班前报至学生工作处。
学生工作处
200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