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五·一”国际劳动节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室《关于本学期节假日及学校值班安排的通知》(华水政办〔2009〕1号)安排,2009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具体为5月1日~5月3日。为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以及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在放假前召开全体学生会议或学生干部会议,对学生进行校规校纪教育和安全教育,要求放假期间在校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防止一切意外事件和治安刑事案件的发生。特别是要求学生切实注意人身、财物和交通安全,严格遵守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不得在学生宿舍内违章用火、用电,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严防火灾、盗窃等各类事件的发生。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准确掌握每一名学生在校或外出情况。学生外出必须向辅导员或班主任请假,经学院批准后方可外出,各学院要有严格周密的请销假人员登记制度。假期期间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要始终把学生的安全、校园的稳定放在首位,要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学生在校、离校及返校情况,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把握学生动向,切实做到信息灵、情况明,确保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妥善及时地解决。5月4日上午各学院须将学生返校情况及第一节课上课出勤情况报至学生工作处(具体表格可到学生处网页“资料下载”区下载)。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在放假期间,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个人外出者,严禁参加各种集会及大型活动,严禁到各种危险性较高、安全措施不到位的场所。
四、假期期间各学院要严格坚持学生管理值班制度,安排两校区值班人员,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学生工作。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学生中出现的特殊或者紧急情况向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应急防范措施,确保学生的安全和学校的稳定。各学院须将假期值班安排(两校区)以书面形式于4月30日下班前报至学生工作处。
五、学校值班电话:65790707;
保卫处值班电话:老校区69127210\65790241;新校区69310110。
学生工作处
200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