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学生建设银行银行卡使用、管理的通知
各学院
为方便学生在校期间缴纳各项费用,确保资金安全,我校在新生入校前,为每位学生办理了建设银行的银行卡。为使此卡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现将有关银行卡的使用、管理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使用范围
1.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为简化缴费手续,确保资金安全,学生在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时,均应通过学校所发的建设银行卡转帐缴纳。
2.从本学期开始,除2009届毕业生外,学校发放的各项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基金等款项,将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建设银行卡上,原则上不再发放现金。
二、注意事项及要求
1.请各学院通知到除2009届毕业生以外的每一名学生,妥善保管好入校时学校办理的建设银行卡。转入我校学生、以及个别不慎将银行卡丢失或损坏的学生,须学生本人及时到市内建设银行营业网点重新办理银行卡(必须是在郑州市内办理的银行卡),并将新办银行卡的正面、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学生证(有照片、学号的一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且注明本人的联系方式,于5月15日前送交计划财务处(行政楼四楼406房间)。
2.此次核对以后,若再有个别学生不慎将银行卡丢失或损坏,请务必于一周内补办,并按本通知第二条第1项要求及时报学校计划财务处,否则,因本人对银行卡保管使用不当引起资金不能及时划转或发放者,由学生本人负责。
3.在学费、住宿费代扣或奖助学金发放以后,请学生及时(一般不超过一周)查询自己的银行卡帐户,若有差错,及时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核对。
4.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通知到每位学生,以免影响学生的缴费和奖助学金等款项的发放。
计划财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09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