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写2009届毕业生《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各学院:
2009届学生即将毕业,现就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国家统招生毕业时必须填写的表格,它是学生在大学学习的学籍档案的重要内容,每一位国家统招生毕业的学生必须填写一份。
二、每一位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不允许用圆珠笔填写,要字迹工整,文笔流畅。
三、“自我鉴定”一栏是学生全面的自我总结,学生要客观地对自己大学期间的思想、学习、工作、组织纪律、文体活动等内容做全面评价。
四、“班组鉴定”一栏是学生所在班级的班委会或团支部拟稿填写,各班要召开班级会议,对班里的每一位同学认真鉴定,要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表现写出评语,填写时要语言简练,字迹工整,不得仅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等字样,也不可千篇一律。
五、“学校组织意见”一栏由学院党总支填写。是学校对每一位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内容要反映出同学的不同特点,要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同学。“学校组织意见”盖章处,加盖学校公章(填写完毕后各学院送交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后与校办联系盖章)。
六、各学院要认真安排此项工作,将本通知内容及填表要求通知到每位毕业生(含延长修业期及结业学生今年可以毕业者)。
七、交表时间:5月27日前各学院要把填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收齐,并按班级学号顺序排好,交学生工作处(综合实验楼107房间)。
学生工作处
二OO九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