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进行校对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09年04月14日 )

 

关于对2009届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图像信息进行校对的通知



 

各学院及研究生处:

我校2009届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采集工作已基本完成,根据工作安排,我校将于近期向河南省教育厅上报毕业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和电子图像信息,为保证毕业生电子图像信息的准确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的完整,现要求各学院毕业生对本人的电子图像信息进行校对,具体要求如下:

一、校对程序:

1、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或者http://www.chsi.cn)首页;

2、选择位于网站首页左上方“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核对系统”,进入即可;

3、核对前,请毕业生详细阅读核对系统相应说明;

4、毕业生按照系统要求输入本人有效信息,即可进行图像校对。

二、校对有关事项说明:

1、本系统仅供图像校对,与该毕业生是否能获得学历证书无必然联系;

2、供校对的图像仅涉及2009年毕业的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毕业生;

3、校对内容包括本人的照片、学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院校名称、学历层次等信息;

4、毕业生在校对的过程中,如发现本人图像或有关信息错误,可直接在系统上面进行更正,学校将对毕业生更正的信息进行统一核对,核对无误后予以更改;

5、图像校对截止时间为2009425日,过后校对系统将关闭。

三、校外图像采集有关情况说明

由于毕业设计及实习等原因,我校部分预毕业学生在校外进行了本人学历证书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对于这部分同学,由于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电子图像采集工作,可能还无法进行本人的电子图像信息校对。出现上述情况的同学请注意以下事项:

1、尽快与本人进行电子图像采集的新华社(不包括新华社河南分社)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请进行图像采集的新华社尽快将本人的电子图像信息发送至新华社总社,新华社总社收到信息后转至中国图片社,再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生方可核对;

2、在校外(不包括新华社河南分社)进行完图像采集的同学须向当地新华社索取照片,尽快交给学校。照片为张贴学历证书使用,应符合标准,与电子图像一致。特别注意的是照片不可本人冲洗,本人冲洗的照片质量可能无法达到要求并与电子图像信息出现偏差。

电子图像信息是毕业生学历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目前,我校仍有个别毕业生未进行本人电子图像信息的采集工作,这将影响到学生本人学历证书的办理及上网。请各学院统计未进行电子图像采集的同学名单,于425日之前报到学生处,否则,出现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如学生在电子图像信息校对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可以于每天下午5点至6点之间到学生处130房间咨询。

 

 

 

学生工作处

20090413



更新日期: 2009-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