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春季运动会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我校各学院春季运动会将于2009年4月16日、17日(本周四、周五)举行,为做好运动会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会举行期间,所有学生停课但不放假,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得离校。各学院要做好学生的考勤工作,确有特殊原因需要离校的学生,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和销假制度,并做好学生去向登记工作。对未经批准擅自离校的,以旷课论处。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运动会的召开,认真组织好入场式、闭幕式及各项活动的开展,组织学生有序观看比赛,并教育全体学生自觉遵守大会纪律。运动场上要注意人身安全,非运动员、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到比赛场地,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三、教育学生遵守赛事要求,注意赛场文明礼仪,文明助威,快乐观赛;教育运动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营造“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良好氛围。
四、运动会期间,各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及辅导员、班主任要亲临现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注意赛场和学生宿舍防火、防盗等安全问题,切实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运动会顺利进行。
五、运动会期间,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及重大事件,各学院要及时向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妥善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09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