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08年度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的通知

( 来源:学生处 发布者:xsc 发布日期:2009年02月20日 )
 

 

关于评选2008年度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的

    

 

各学院党总支: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强化政工干部的管理与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作用,根据我校学生工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评选2008年度华北水利水电学院优秀辅导员和班主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所有全日制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升本)、专科年(班)级任职满一年的班主任和专(兼)职辅导员。

二、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在工作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校党委、校行政的决议及工作部署。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为人师表。

2、责任心和事业心强,热爱辅导员和班主任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尊重理解学生,关心爱护学生,能够深入学生实际,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及学习和生活情况,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3、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主动钻研与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积极探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方式和新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

4、工作认真、细致,作风扎实。能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与学生谈心,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善于将学生的教育与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善于指导学生的校园文化建设,积极主动参加学生各项活动。

5、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及时查处班级出现的违纪事件,做到不袒护、不包庇。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6、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在本职工作中勤奋努力,锐意创新,业绩突出。所带年(班)级学习成绩优异,班风好,学风正,学生团结向上,集体荣誉感强。

7、能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学院安排的各项任务。

三、评选办法

1、由各学院党总支负责初评、推荐工作,在辅导员和班主任总结、汇报的基础上,经各学院党总支组织进行综合评定并推荐,由校党委学工部审核,最后报校党委批准。

2、优秀专职辅导员按本学院专职辅导员人数的15%进行推荐;优秀兼职辅导员按本学院兼职辅导员人数的12%进行推荐。优秀班主任按本学院班主任人数的10%进行推荐。

3、请各学院将评选、推荐结果及推荐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申报材料各一份于3月2日前交校党委学工部。

 

 

 

 

 

学生工作部

二○○九年二月十九日









更新日期: 2009-0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