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所有在龙子湖校区的2005级学生和2006级除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外语系和法学系以外的学生,定于7月13—7月16日全部搬回花园校区。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由总务处负责在毕业生离校后至学生搬迁前这段时间抓紧做好花园校区学生宿舍的家具配备、维修和室内粉刷等工作,做好搬迁回老区学生的宿舍安排,7月12日前钥匙发放到位;在搬迁完毕之后尽快做好新校区学生宿舍的普查维修、充水充电工作,保证2008级新生正常入住。
二、由保卫处负责做好搬迁期间的两校区车辆指挥、秩序维护、人身及财物安全工作,并及时处理现场应急事件,确保整体工作安全、有序。
三、搬迁费用按照15元/人划拨到各院系,各院系负责组织学生的搬迁工作,希望各院系要顾全大局,克服困难,保证秩序,注意安全,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学生处。请各院系于7月10日前将搬迁工作安排及现场负责人报学生处,由保卫处、学生处统一协调,避免拥堵。
四、做好龙子湖校区搬迁学生退宿手续的办理工作。
1、各院系负责告知学生爱护公物,损坏公物需自行维修完毕或按价赔偿;注意整理自己的东西,不要遗忘物品;离开时关闭水龙头和电源开关,将房间打扫干净,保持房间清洁,将所有垃圾清扫至楼道,不得向楼下抛撒物品;
2、退宿手续办理以宿舍为单位,混合宿舍以宿舍长所在院系负责验收。各院系要组织专人做好房间物品验收,05级、06级辅导员老师要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辅导员房间、活动室及其它空余宿舍由辅导员老师负责查验。
3、宿舍长要最后离开,配合学生处验收人员及辅导员老师做好宿舍验收工作:如数把该宿舍的原装钥匙交给学生处验收人员(钥匙丢失或损坏要按厂家要求收取成本费);与验收人员一起凭各院系上交的验收单查验房间物品,共同签字封门,不经学生处验收擅自离开的以学生处验收情况为准;验收中发现损坏或丢失的物品如不能确定当事人,由宿舍全体人员共同赔偿。
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