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08届学生即将毕业,现就做好毕业生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国家统招生毕业时必须填写的表格,它是学生在大学学习的学籍档案的重要内容,每一位国家统招生且毕业的学生必须填写一份。各院、系要认真布置毕业生填写登记表。
二、每一位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用钢笔或毛笔填写,不允许用圆珠笔填写,要字迹工整,文笔流畅。
三、“自我鉴定”一栏是学生全面的自我总结,学生要客观地对自己大学四年的思想、学习、工作、组织纪律、文体活动等内容做全面评价。
四、“班组鉴定”一栏是学生所在班级的班委会或团支部拟稿填写,各班要召开班级会议,对班里的每一位同学认真鉴定,要根据每一位学生的表现写出评语,填写时要语言简练,字迹工整,不得填写“情况属实”、“同意”等字样,也不可千篇一律。
五、“学校组织意见”一栏由院、系党总支填写。是学校对每一位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的综合评价,内容要反映出同学的不同特点,要真实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同学。“学校组织意见”盖章处,加盖学校公章(填写完毕后各院、系交送学生处,由学生处审核后与校办联系盖章)。
六、各院、系要组织辅导员召开会议,向学生传达填表要求,并要求学生认真对待。
七、交表时间:6月16日前各院、系要把填好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收齐,并按班级学号排好顺序(从01号开始),交学生处综合实验楼107房间。
学 生 处
二OO八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