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2008届毕业生档案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目前2008届毕业生档案仍在各院、系存放,为使毕业生档案材料齐全,现要求各院、系核查整理毕业生档案材料。
2008届毕业生档案中应有如下材料:
1、高中阶段材料;
2、高考材料(考生报名登记表、正式志愿表、体格检查表);
3、团(党)员材料;
4、新生入学登记表(2006级专升本学生档案有此表格);
5、大学期间学年小结(本科三份,专升本一份)。
各院、系在清查整理档案时,要逐项核查学生档案中的各项材料,缺失大学期间材料,应尽快通知学生补齐材料并装入档案;缺失高中或高考材料,应尽快通知学生查找,若查找不到,通知学生到校档案馆复印当年高考录取名册(需加盖校档案馆“档案证明材料专用章”),由各院系收齐后交学生处综合实验楼107房间,经学生处核实开具证明后装入档案。
学生处
二OO八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