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寒假后开学
学生返校统计及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月25日是我校2008年寒假后开学的第一天,为做好新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情况和开学第一天上课班级学生出勤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安排部署开学初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院系认真执行:
1、请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各年级辅导员及班主任于2月23、24日两天全部深入到学生宿舍,了解所负责班级学生返校情况及学生中存在的特殊情况,随时掌握返校情况并及时向所在院系上报,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学生处汇报。各院系要特别对新校区学生的返校情况进行实时跟踪了解,认真、准确统计,掌握学生报到情况及未报到情况和原因。
2、各院系认真统计学生返校情况,并将两校区统计情况汇总后于2月25日﹙周一﹚上午12: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校党委办公室公布。相关表格附在通知后。要求各院系上报时按班级顺序填写,准确填写各班级学生人数及未报到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未报到原因、是否与本人或家长联系上。
3、2月25日,各院系要检查开学第一天第一节课上课班级学生出勤情况,并将出勤情况汇总后于2月25日﹙周一﹚上午12:00前报至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处汇总后上报校党委办公室公布。相关表格附在通知后。要求各院系上报时按上课班级顺序填写,准确填写各班级学生人数、出勤学生人数及未出勤学生姓名、班级学号、未出勤原因。
4、督促欠费学生及时缴纳所欠学费,明确学校有关要求;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校长办公会议精神:欠费学生务必于开学第一周到财务处缴纳所欠学费,财务处要及时将欠费学生名单送学生处,学生处和各院系将根据学生交费情况予以注册;无故欠费或未经学校批准缓交学费者,学校将不予注册,开学2周后,学校将暂停其一切教学及其它活动的安排,关闭该生的教务系统登陆资格,因欠费而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对于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2周内,经学生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院系鉴定后,报学生工作处批准,可适当缓交,但缓交时间不得晚于本学期结束前,否则,成绩将不予记载。
5、开学一周内,各院系要召开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会议,认真部署新学期学生管理工作,根据各院系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辅导员、班主任岗位职责及分工,要求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认真完成自身岗位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确保新学期学生管理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6、开学一周内,各院系辅导员或班主任要召开全体学生会议,进一步强调学校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要求,树立学生良好的班风、学分,并且突出强调以下几项要求。
(1)强调学生住宿管理制度,严禁学生校外租房和夜不归宿现象;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经商及赌博等行为的发生;严禁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章电器;
(2)强调学生安全意识,提醒学生注意保护人身及财产安全,提醒学生注意防火、防盗及防病;提醒学生注意不要出入各种安全性较低、消防措施不到位等危险性较高的场所;
(3)强调上课出勤及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上课迟到、早退及旷课行为的发生;明确请假、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4)督促上学期课程未通过学生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复习备考,要求学生随时关注教务处有关补考的通知,认真准备,及时补考;对于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课程的学生,要及早提醒并与学生家长联系。
学生工作处
200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