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0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补贴专项的通知
各院、系: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帮助他们缓解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使他们能安心学习。根据财政部、教育部[2008]12号文件精神,我校今天发放此项经费,具体要求及说明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补贴标准及时间
补贴标准:每生每月20元,补帖期限为4个月,每人发放80元整。
补贴时间:2008年3月、4月、5月、6月。
三、各院、系要及时把补贴足额发放到学生手中。
学生处
2008.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