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68号)要求,现就我校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对象及程序
本次考核通过“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系统”(http://expert.hnzjgl.gov.cn/login)进行,考核对象为第一批(2014年)、第二批(2016年)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2021年6月30日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考核对象须按照要求填报有关业绩进行考核,经所在单位审核、学校复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定后确定考核等次。
二、考核工作注意事项
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要严格审核相关信息和佐证材料,确保填报的数据信息规范详实。开通“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考核系统”账号请联系人事处秦老师。
联系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2房间。
联 系 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0371-65666508
附件:《关于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豫人社办函〔2021〕68号).pdf
人事处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