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8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近五年来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详见附件)

二、推荐程序

推荐人选须经过专家评议和公示程序(涉密人员可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河南省教育厅。

三、报送材料

(一)书面材料

1.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2.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推荐人选《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新版)复印件1份。

4.专家情况登记表30份。

5.推荐人选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原件1套(供学校评审用,评审结束后返还)。

6.推荐人选符合条件情况表30份。

(二)电子数据

1.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报送生成的RPU格式电子数据。

2.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请认真核对填报的电子数据,确保电子数据与纸质材料一致,准确无误。

以上报送材料的具体要求、个人信息采集工具和有关表格请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a.hrss.gov.cn“专业技术人才”专栏中的“下载中心”版块或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网站http://hnzj.59iedu.com“政策法规”专栏查阅和下载。

三、截止日期和报送方式

受理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642217:00之前,电子文档发送至zhaojuan@ncwu.edu.cn

材料报送人事处综合管理科(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12117房间)

联系人:赵娟   刘明

联系电话:69127230   

 

 附   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教育系统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人事处

2016418

 

更新日期: 2016-0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