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能力素质。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2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申报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一)公需课学习
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以在线学习为主,面授方式为辅。教师可通过以下任一网络学习平台,参加公需科目的学习,四家网络学习平台分别是:
1、河南专技在线
(网址:http://hnzj.ghlearning.com/);
2、大豫专技网
(网址:http://hnzj.haust.edu.cn/);
3、河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网址:http://hnzj.chinahrt.com/);
4、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学院
(网址:http://www.haacee.org.cn/)。
(二)专业课学习
1、专业课学习
根据《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资队伍培养与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华水政〔2018〕19号)(附件1)文件精神,按照“全员培训、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由学校、学院或校外组织的学术技术活动,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按照文件中的计分办法,可取得相应的学时。
参加学校文件规定之外的学术技术活动,学时认定标准参照《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豫人社办〔2017〕121号)(附件2)。
2、学时申请
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相关专业课活动后,在“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学时申报,经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后,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
二、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根据豫人社办函〔2017〕197号文件精神,自2017年12月1日起全省统一启用电子证书,原印制的纸质证书过渡使用至2019年10月30日自行作废。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学时申报,按规定程序经审核合格后,自动生成加盖“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用章”的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统一使用A4纸打印。
三、其它事项
(一)专业技术人员注册
尚未完成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注册的教师,请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hnzjgl.gov.cn/)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由二级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审核通过。
(二)教学科研单位管理员备案
各教学科研单位需指定1名系统管理员,负责审核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信息、学时申报等日常系统管理工作。各单位管理员备案信息可查询附件3。
因机构调整、工作变动,管理员发生变化的,请于3月18日前再次报送《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备案表》(附件3),纸质版交至龙子湖校区12号楼12123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
(三)有关规定
豫人社办〔2019〕12号文件规定,“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和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国家级和省级专家人选的基本条件之一,将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必备条件和岗位聘任(聘用)、工作考核、职业注册、申请各种奖项等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自2019年起,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不得参与当年度单位评先评优。”
请各单位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人:吕佳桐
电话:0371-61317320
附件1: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师资队伍培养与职业能力提升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附件3: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备案表.xls
人事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