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专职教师、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https://jyt.henan.gov.cn/jszg/zlxz/)。
(六)参加2023年、2024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且未参与认定。
(七)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体检。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教师本人可赴指定体检机构体检,我校体检医院为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区)。体检报告自行领取,在网上申报结束前取得体检报告。
参加体检的教师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2份《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1)参加体检。体检表上的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保持一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咨询可拨打电话:0371-85512732。
(二)网报。我校网报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0月24日,符合条件的教师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网上报名须知》(附件2)。选择参与全程网办并根据附件4《报送材料清单》要求补充全程网办材料。
(三)初审和公示。请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于10月25日前报送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审核与收取时间为10月29日,逾期不再受理。材料当场核验,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不予公示。
(四)终审确认。我校教师认定纸质材料将由学校统一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待终审确认。
(五)认定结果和公示。上级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终审确认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公示,将认定结果告知申请人所在高校。
(六)证书领取。证书领取时间和相关要求等待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通知。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电子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申请人学科(专业)的归属,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无误,统一填写《公示名单及花名册信息统计表》(附件3),按照面试合格人员、免试人员分两个表单整理填写,于10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0月29日与其它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申请任教学科”的填写:1.面试合格人员填报信息必须同时与《面试合格人员公示名单》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以及网上填报的任教学科保持一致。2.博士填报必须与学位证上的所学专业以及网上填报的任教学科一致。不能填写一级学科,无须填写学科代码。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29日当天,逾期不再受理。材料的整理按照《报送材料清单》(附件4)准备,建立一人一档,材料装入牛皮纸档案袋。
四、其它事项
(一)请有关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审核、整理材料,严格按照体检、网报、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时间要求完成有关工作,不接受教师个人递交材料。
(二)请各单位负责人及申请教师加入微信群(二维码见通知下方),后续有关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邮箱:jsfzzx@ncwu.edu.cn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
附件1:体检表.pdf
附件2:网上报名须知.pdf
附件3:公示名单及花名册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4:报送材料清单.pdf
附件5: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