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者: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1日 )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4〕320号)(附件1),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条件

(一)特聘教授人选应符合《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自然科学领域、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哲学社会科学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1日)。担任现职正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的不具备申报资格,不包括学校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和享受职级待遇的非领导职务的干部。

(二)已获聘“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和“中原英才计划”等我省C类及以上人才计划人选,不再申报省特聘教授。

近五年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具备下列条件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以上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主持完成科技部主导的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或省科学技术进步奖限前2名、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限第1名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以上国家级成果奖限前2名,省级特等奖限第1名的主要完成人

3.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人员发表期刊论文被 SCI收录4篇限二区以上,其中一区2篇以上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人员在国家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发表的期刊论文被CSSCI、A&HCI收录或《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4篇以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2项限第1发明人以上,或主持完成横向科研项目2项以上,且实现技术转让收入到账经费200万元以上。

、材料报送

(一)报送材料

1.二级教学单位推荐报告:说明人选遴选程序、结果公示及异议处理、材料真实性审核、保密处理情况。

2.二级教学单位党组织书面意见:关于所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师德学风等情况。

3.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纸质版1(附件2)。

4.《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纸质版3份候选人签字)。

5.《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附件4)纸质版1份。

6.附件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和论文著作两部分,并须装订成册。其中,证明材料包括:

①证明材料目录;

②个人身份证明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证明(含学术兼职)等;

③科学研究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专利、奖励荣誉,在国际学术会议担任职务、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的证明材料,论文检索证明(原件,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④人才培养证明材料:推荐表中列举的本科授课、研究生培养及教学项目、奖励荣誉的证明材料,本领域专家肯定性评价的证明材料。

论文著作包括:

①论文著作目录;

②推荐表中列举的10篇代表性论文(著作)的全文(封面、目录和核心章节)。

(二)报送时间和地点

请申报人员将报送材料纸质版所有材料电子版(确保电子版内容与纸质材料一致电子版大小不超过50MB)于11月7日中午12点前报送至综合实验楼南502办公室,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报送上述材料时,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371-69127260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做好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汇总表.docx

 附件3: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推荐表.docx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聘教授候选人基本信息表.docx



人事处    

2024年11月1


更新日期: 2024-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