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7日 )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关于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我校202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面试合格人员结果公示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一致。

(七)我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20201116-1123

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网站开放时间:每天700-2400

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我校教师须于1119日前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见附件2,可在郑州市指定医院中任选其一进行体检。

体检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下载,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照片一致)。最佳体检时间为上午8:00前,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教育厅不予认可。具体体检要求请咨询体检机构,参加体检的人员要按照体检机构的相关要求完成体检。

(三)报送材料

1.电子材料

请各教学单位按照考生学科(专业)的归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审查无误,统一填写《公示名单》(附件3)《花名册》(附近4),于1119日(周四)中午12:00前发送至邮箱:jsfzzx@ncw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公示名单》和《花名册》均须按照面试合格人员、免试人员分别填写。其中“申请任教学科”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资料下载”中《学科对照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

通过面试人员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必须同时与面试合格人员结果公示中的申请任教学科以及网上申报的学科一致。免试人员填报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学位证上的所学专业以及网上申报的学科一致。

2.纸质材料

请各单位统一于1124日(周二)中午12:00前报送纸质材料,参加认定人员将于当天进行公示,未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人员不予公示。

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根据申请类别按照《报送材料清单》(附件7)整理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教学单位对照《公示名单》及《花名册》人员,认真审核申请人员个人材料,建立一人一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5),逐项审核并由审核人签字确认。根据要求,申请人原件及复印件将报送至河南省教育厅复审,复审无误,原件由学校带回并退还至申请人。

三、其它事项

1.请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统一整理报送材料,不接受教师个人递交材料。

2.请各教学单位及申请教师严格按照网申、体检、电子材料报送、纸质材料报送的时间要求完成有关工作,受上级有关政策影响,逾期无法补充申报。

3.各单位负责人及申请教师请于1118日中午12:00前加入微信群(二维码见通知下方),后续有关事宜将在群内通知。

4.联系人:吕佳桐  

联系电话:0371-61317320

联系地址:龙子湖校区综合实验楼南楼501B房间。




附件1:网上报名须知.docx

附件2:体检机构名单.docx

附件3:公示名单.docx


附件4:花名册.docx

附件5:材料审核清单.docx


附件6:人事隶属关系证明.docx

附件7:报送材料清单.xlsx





人事处

20201117





更新日期: 202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