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08日 )

各教学单位:

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0〕133号)要求,现将相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推荐名额

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青年骨干教师、高校科技创新人才等人才支持计划者,不再申报。

我校推荐名额为12名。

二、基本申报条件

1. 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名称需明确包含“教学改革”字样。

2.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3.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4.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方式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申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填写内容与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3.《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20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4.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其它事项

1.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整理要求》(附件5)整理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7月15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3.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综合南楼501b房间。

4.电子邮箱:jsfzzx@ncwu.edu.cn

5.联系人:周佩 0371-61317320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申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doc

附近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

附件5:申报材料整理要求.doc


                                                         人事处

                                                       2020年7月8日


更新日期: 2020-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