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525号)及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18年度全员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
一、考核机构
考核以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各考核单位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人员的考核工作。考核方式和程序等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华水党〔2018〕139号)(附件1)文件实施。
二、考核内容
以工作绩效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和平时考核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 “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充分发挥年度考核在学校管理中的基础性作用,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三、考核标准及优秀等次比例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单位优秀人数计算方法为:优秀人数=(单位实有人数-处级干部数-人事代理人数-未参加考核人数)*优秀比例。教学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5%,其余单位的优秀比例为14%。先进教育工作者比例为优秀指数的30%。人事代理人员优秀比例为17%。特岗工作人员优秀比例为17%,所有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比例推选。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各考核单位应将考核意见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
2、各单位按照《2018年度考核单位上报考核材料要求》(附件4)上报材料。上报材料包括: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一份、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6)一式2份、个人考核登记表(附件2、附件3)按照《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附件5)填写;同时将《单位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附件6)电子稿发送至zhaojuan@ncwu.edu.cn。(人事代理、特岗工作人员按照所在岗位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附件2、附件3)
3、报送时间及地点:各考核单位请于2019年1月15日前将在编在岗人员考核材料上报人事处综合管理科(龙子湖校区12号楼12117房间);人事代理人员和特岗工作人员的考核材料上报人事处劳资科(12号楼12119房间)。
联系人: 赵 娟 田楠
电 话: 69127230(12117房间) 69127261(12119房间)
附件1:华水党〔2018〕139号:关于印发《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2:事业单位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4:2018年度考核单位上报考核材料要求.docx
附件5:华北水利水电大学2018年度考核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6:2018年度考核结果登记表.xlsx
人事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