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13日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8]746号)文件要求,现就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推荐名额

  学校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省青年骨干教师、科技创新人才者,不再申报。

  我校推荐名额为8名。

  二、基本申报条件

  1.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2.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3.具体要求和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附件1)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方式

  “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择优、项目资助,培养对象和支持项目有机结合的方式,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重点培养。

  本科高校新入职教师培训和高职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骨干教师培训,是国家和我省健全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反映了学校对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支持力度。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情况体现了骨干教师的培养效果,也反映了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管理水平。为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省教育厅采取项目联动方式,加强政策协调,形成政策合力,对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集中考核效果较差和青年教师培训任务完成情况较差的高校,核减2018年申报限额指标。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2.《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人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填写内容与申请书及支撑材料保持一致。

    3.《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一式20份。(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4.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以上教改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一式10份

  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五、其它事项

  1.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材料整理要求》(附件5)整理材料。

  2.材料报送时间:2018年9月18日中午12:00前,逾期不再受理。

  3.纸质材料报送地点:龙子湖校区12号楼12123房间。

  4.电子邮箱:jsfzzx@ncwu.edu.cn

  5.联系人:吕佳桐   0371-61317320

   

   附件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

    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3: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人基本情况统计.doc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docx

    附件5::申报材料整理要求.doc



   人事处

    2018年9月13日

  

更新日期: 2018-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