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拟于近期召开2017年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推荐及评审会议,通过资格审核并且教学单位推荐的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人员,请于6月1日(周五)下午13:00-17:00报送职称评审材料至龙子湖校区第四会议室。
一、有关要求
1.评审材料规范、准确填写。教学、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按表格栏目设置顺序分类填写,期刊号、收录号、结项及获奖证书号、专利证书号准确、全面填写;没有被检索收录的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得填写;鉴定结论准确明晰填写;论文、项目署名名次准确、如实填写(主持为第一名,其它参与人以此后推,不得出现第二主持、第二主编等混淆排名的情况)。所有证书、获奖均需提供复印件。
2.《评审简表》“单位性质”栏须显示申报的类别(如“公办本科教学为主型”、“公办本、专科教学科研型”或“公办本、专科科研开发服务为主型”),否则不予接受。
3.请各教学单位对通过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指导把关,并将本单位正高级、副高级申报人员《评审简表》按学院推荐的排名顺序整理50套(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一套原件,其余可复印)于6月1日于下午13:00-17:00报送至龙子湖校区第四会议室。
二、报送材料明细
1.推荐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 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
3.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张打印中缝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0371-69127259)。
4. 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1份(其他50份交至学院,由学院排序后统一提交)。评审会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将《评审简表》电子文本发至yangning@ncwu.edu.cn.
5.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 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年度考核结果文件相关页面复印件。
8.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职称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职称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鉴定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申报副高职称全文系外文的鉴定论文需另附中文概要。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1. 申报教授人员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一份。
12.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
13.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教学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收费标准及方式
参照省有关收费标准,推荐会:正高级300元/人,副高级300元/人;评审会:正高级420元/人,副高级360元/人。
所有参加推荐会人员报送材料当天直接缴纳推荐会评审费,通过学校推荐参加评审会人员领取材料时补缴评审会评审费。
人事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