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学校拟于近期召开2017年度中级职称推荐及评审会议,教学单位推荐并且通过学校资格审核的教师系列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以及取得中级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待聘任人员(含人事代理),请于6月11日上午9:00-12:00报送职称评审材料至人事处职称科(12号学生宿舍楼12117房间)。
一、报送材料明细
1.推荐材料每人1袋,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1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A3纸张打印中缝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0371-69127259)。
4. 经单位核实并签章、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2份,《评审简表》电子文本发至yangning@ncwu.edu.cn.
5.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年度考核结果文件相关页面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或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或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或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期刊出版单位的网站上进行检索并打印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9.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1. 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
12.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须加盖教学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二、收费标准及方式
参照省有关收费标准:150元/人。申报人员报送材料当天直接缴纳费用。
人事处
2018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