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期满考核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16年12月23日 )

校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要求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5〕225号),我校2015年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入职时间已超过一年,试用期已满,现组织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15年入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

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方式:

各用工单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组,对人事代理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附表1:人事代理人员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1)用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共同参会;

2)人事代理人员述职;

3)考核组成员打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80 分为合格,80100分为优秀);

4)用工部门将考核结果公示;

5)用工部门把聘期考核表,包括个人总结,单位考核意见(附表2: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登记表)交到12号楼12212房间;

6)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联系电话:69127269

 

人事处

2016年1223

        

 

        

附件1:人事代理试用期满量化考核表.doc

附件2: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docx

        

 

 

 

 

 

     

 

 

更新日期: 2016-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