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要求和《华北水利水电大学人事代理招聘管理暂行办法》(华水政〔2015〕225号),我校2015年招聘的人事代理人员入职时间已超过一年,试用期已满,现组织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15年入职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考核时间:
与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三、考核方式:
各用工单部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考核组,对人事代理人员日常工作表现进行量化考核(附表1:人事代理人员量化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1)用工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及人事代理人员共同参会;
2)人事代理人员述职;
3)考核组成员打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80 分为合格,80分—100分为优秀);
4)用工部门将考核结果公示;
5)用工部门把聘期考核表,包括个人总结,单位考核意见(附表2:人事代理人员考核登记表)交到12号楼12212房间;
6)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联系电话:69127269
人事处
2016年12月23日
附件1:人事代理试用期满量化考核表.doc
附件2: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