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7年1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附件1),河南省人社厅根据该意见征集高校对职称改革的意见,请各单位参照《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调研提纲》(附件2),结合我校实际为河南省深化职称改革提出建议。
同时,河南省人社厅在2017年1月21日发布了《关于印发< 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附件3)。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上述文件,结合我校实际,为我校的深化职称改革提出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建议。
各单位按照省职称改革建议和我校职称改革建议分别汇总后,于2017年3月15前将纸质材料送人事处职称科(12号学生宿舍楼12117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zhaojuan@ncwu.edu.cn。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69127230
人事处
2017年2月22日
附件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docx
附件2:河南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调研提纲.docx
附件3:附件3: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