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管理,逐步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队伍,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信息库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推荐上报面试评委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
(二)熟悉和了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准确把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法规,掌握面试测评技术。
(三)管理类面试评委,须在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或分管过组织人事、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专业类面试评委,须具备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或从事相关科学研究、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
(四)事业单位推荐的评委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和知人识人能力。
(六)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七)具有正常履行面试评委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见附件),并由本人签字。
(二)报送材料。请各单位务必于2016年12月22日(本周四)中午下班前将《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盖章后交人事处12119房间,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ww@ncwu.edu.cn。
(三)学校组织考察推荐。
(四)上级主管部门初审。
(五)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汇总审核遴选,确定面试评委入库人选。
三、管理与监督
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省直面试评委队伍和面试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负责面试评委的考核评价、培训、资格审定、取消等工作。
取得面试评委资格的人员每三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69127260
邮箱:ww@ncwu.edu.cn
地点:校人事处(龙子湖校区12号楼12119房间)
附件:河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评委推荐表.xls
人事处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