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建设适应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深化职称改革精神,结合高校教师队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称处对《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2009〕273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已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左上角“公示通知”栏中(http://www.ha.hrss.gov.cn/sitegroup/root/html/ff8080813451610b01346f2e3c2629aa/49bb5772300148e2b99bd2fb3df4994f.html)征求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7月15日前将反馈意见发至yangning@ncwu.edu.cn。
人事处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