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资助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06日 )

校属各单位:

为了提升人才队伍国际化水平,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和先进水平的教学科研领军人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外国专家局《关于支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的通知》(豫外专[2013]12号)和《关于2016年度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报工作的通知》(豫外专[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从即日起进行2016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范围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二、选派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以拟出国时间为准)。

   (三)外语能力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BFT考试高级水平或具备同等外语水平;曾在国外连续独立工作或学习一年以上。

   (四)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优秀专家,省管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级、省辖市(厅)级学术技术带头人优先选拔。

   (五)国(境)外培训研修单位应为国际知名且专业对口的高等院校、大型企业或专业机构。申请人应当与国(境)外研修机构达成协议并取得邀请函,并应在2016年底前派出。

   (六)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开展国(境)外培训,且培训截止日期在2016年度的,也可以申报。

    三、选拔程序

   (一)个人联系、取得邀请。凡符合选派条件的人员,请结合自己的研修计划,自行联系国(境)外研修单位,达成协议并取得邀请函。

   (二)填写申请、提交材料。个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国际化培养申请表》一式六份;

     2、申请书两份(装订成册),包含申请表,国(境)外研修机构负责人出具的邀请函、培训日程,本人简历,身份证明,外语水平证书,科研成果证明,科研奖励和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学校推荐、确定人选。按照指定名额(我校为3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后,报至省外专局,省外专局组织评审,确定资助人选。

    四、经费资助和考核管理

   (一)经费资助:境外培训时间根据培训研修和开展合作研究实际需要确定,原则上培训时间为3—5个月的,每人可获5万元资助,全省每年拟资助10人;培训时间为6个月及以上的,每人可获10万元资助,全省每年拟资助10人。

  (二)考核管理:对通过国际化培养派出的高层次人才的绩效考核,主要围绕培训成果展开。培训人员归国后,派员单位应主动申报培训成果,省外国专家局每年将对培训的质量效益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成果优秀,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将予以表彰奖励;同时建立专家、成果数据库,对我省通过国际化培养派出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分类建档,长期跟踪服务。

    五、报送时间2016年5月18日下午13:30——17:00

    六、地点及联系方式:龙子湖校区12号学生宿舍楼12212室

 联 系 人:霍 朋     联系电话:69127269

    附    件: 河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申请表.doc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6年5月6日


更新日期: 2016-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