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层推荐工作已经结束,请通过基层推荐的人员于10月19日下午17:00前到人事处报送职称推荐材料。在材料整理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1、学院职称推荐小组落实人员对通过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指导把关。
2、所有通过推荐人员均需把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无需申请人员除外)的原件、复印件放入档案袋以作资格审查之用。
3、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简表、小表所填任何内容必须由真实原件材料支撑,没有出版的刊物或鉴定的项目、公示期的材料不得填写,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4、评审材料规范、准确填写。教学、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按表格栏目设置顺序分类填写,期刊号、收录号、结项及获奖证书号、专利证书号准确、全面填写;没有被检索收录的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得填写;鉴定结论准确明晰填写;论文、项目署名名次准确、如实填写(主持为第一名,其它参与人以此后推,不得出现第二主持、第二主编等混淆排名的情况)。所有证书、获奖均需提供复印件(鉴定证书、论文无需复印),届时统一由相关部门加盖公章。
5、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分开排列(检索及收录证明除外,放在期刊内),每份期刊内自己文章所在位置必须做明显记号并在文章所在位置折叠露角。排放顺序依次为:资格证书类,教育教学类,论文、著作类,项目、获奖类,即简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排列。所有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需放置档案袋内,其它材料均不得装置档案袋内。
6、网上无法检索的最近出版的期刊论文和著作,均须由出版社开具证明。
7、收费标准及方式:正高职:400元/人;副高职:400元/人。评审费于10月19日直接交至行政楼426房间吴付敏老师处。
二、报送的材料:
1、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4、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一式4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简表只需一份原件,其余简表复印即可。
5、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6、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无需认证人员除外),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无需申请人员除外)以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0、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
11、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一份。
人事处
201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