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15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已经结束,请通过学校推荐的人员于10月28日上午12:00前到人事处报送职称评审材料。在材料整理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材料整理注意事项:
1.学院职称推荐小组落实人员对通过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指导把关。
2.评审材料一人一袋,袋子要求结实的旅行包,袋子外面贴白色医用胶布,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严禁使用编织袋、箱子、参评人员信息吊牌。
3.所有通过推荐人员均需把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无需申请人员除外)的原件放入档案袋以作资格审查之用。
4.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简表、小表所填任何内容必须由真实原件材料支撑,没有出版的刊物或鉴定的项目、公示期的材料不得填写,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5.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分开排列(检索及收录证明除外,放在期刊内),每份期刊内自己文章所在位置必须做明显记号并在文章所在位置折叠露角。排放顺序依次为:资格证书类,教育教学类,论文、著作类,项目、获奖类,即简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排列。所有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需放置档案袋内,其它材料均不得装置档案袋内。
6.需要学校签字、盖章的内容定于10月27号下午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所有复印件均需盖章),简表6份原件,剩余简表复印即可,届时请通过推荐人员务必按时到场(联合办公地点定在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7.收费标准及方式:正高职:380元/人;副高职:320元/人。评审费于10月26日直接交至行政楼426房间吴付敏老师处。
8.评审简表电子文本如有更改请于10月26日交至行政楼426房间。
二、报送的材料:
1.材料目录(清单)一式2份。
2.申报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审核、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河南省年度系列(专业)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一式36份(参加答辩的人员46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5.第一学历、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无需认证人员除外),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或免试申请表(无需申请人员除外)以及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和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8.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9.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他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0.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11.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申报教授的人员提交《普通本科高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答辩评议情况表》一份。
12.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教授的审核推荐意见。
13.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公开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人事处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