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我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rsc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17日 )

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2015年度我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一)各学院组织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并进行资格审查1118日—22日)

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整理、上报职称评审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教学单位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进行考核推荐,在非教学单位工作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学科归属由所属学院考核推荐;辅导员由学生处成立推荐小组进行考核推荐;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程、图书、经济、会计等)直接报送材料至人事处,由学校成立推荐小组进行考核推荐。各单位推荐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1. 各学院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审验,确保无误。

2. 各学院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

3. 1123日,各学院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1);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人员个人评审简表一式5至人事处。

(二)学校资格审查(1124-27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身份、学历、资历、任职时间、外语情况、考核结果、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学院推荐小组推荐。1130日,人事处将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三)各学院推荐组织考核、评议、公示(121-127日)

各学院推荐小组按照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根据申报人的教学、科研情况等进行排序,并予以公示。各学院及推荐小组须严格按照程序、严格执行标准,对所有参评人员做到政策公开统一,程序公平公正,机会均等一致。

128日,学院推荐小组根据学校确定的推荐比例将通过人员名单(含排序结果)报至人事处。

(四)人事处接收评审材料(129日)

(五)申报人职称材料公示(1210日之后)

通过基层推荐人员,学校将对其审核过的评审简表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二、报送材料

(一)各申报人报送学校人事处的材料

1.材料一人一袋(包),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排序;袋子(包)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申报系列、专业。

2. 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3)一式2

3.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A4纸张打印中缝装订。《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0371-69127259)。

4. 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的《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35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5. 申报人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非普通高校学历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在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6.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教师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中省外或中央驻豫单位调入我省工作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任职资格证书确认手续后,方可参加评审。

7. 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推荐到省高评委人员需要)。

8. 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论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数据库网站上检索的检索页。著作、教材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未按要求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9. 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0. 申报系列(专业)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反映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1. 申报高校教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二)《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1. 省辖市:省直;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19018);工作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19018035)。

2. 最高学历中,区分“硕士研究生”(双证)和“硕士”“研究生”(单证),学历详情栏中应完整填写何校、何专业、学制、学位,并以逗号隔开。“申报专业”应从信息系统提供的专业中选择,“现从事专业”可结合申报人实际工作手工录入申报专业相关的子专业。

3.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从左往右按年度从小到大填写。

4. 担任学术团体职务或社会兼职及个人联系方式栏中,至少应填写个人联系方式。

5. 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获奖栏中填写内容都必须有证书原件支持,在研的不能填写,增刊、论文集、副刊不能填写。

6. 学院意见栏中需先盖章,至少一份为红章,其余可复印。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 申报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推荐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 推荐小组审核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及时向学校人事处反馈,并取消当年度推荐评审资格。

3. 申报人可登陆“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从“软件下载”栏中免费下载安装“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更新程序及最新代码,并进行录入、打印《评审简表》。

4. 参评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尽量避免材料的反复补充更换,以免影正常评审。

三、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中级:400/人,非教师系列初级:300/人。评审费于129日直接交至行政楼426房间吴付敏老师处。

四、有关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且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69127259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5790233(纪委、监察处)

附件1: 201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学院用).xlsx

 

    附件2:  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附件3:  真实性保证书.doc

 

                                                  人事处

                                            2015年11月17日

 

更新日期: 2015-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