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理并报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来源:人事处 发布者:吴礼明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11日 )

校属各单位:

    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工作已经结束,请通过校内推荐的我校具有评审权的八个学科人员于11月13日下午17:00前到人事处报送职称评审材料。在后续材料整理过程中请注意以下几点:

一、学院职称推荐小组落实人员对通过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指导把关。

二、提供职称系统打印的评审简表35份(参加答辩人员40份,包括转评、破格及申报高级实验师人员)、评审表3份。

三、评审材料真实、有效填写。简表、小表所填任何内容必须由真实原件材料支撑,没有出版的刊物或鉴定的项目、公示期的材料不得填写,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四、评审材料规范、准确填写。教学、论文、著作、项目、获奖、专利按表格栏目设置顺序分类填写,期刊号、收录号、结项及获奖证书号、专利证书号准确、全面填写;没有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集论文、增刊论文不得填写;鉴定结论准确明晰填写;论文、项目署名名次准确、如实填写(主持为第一名,其它参与人以此后推,不得出现第二主持、第二主编等混淆排名的情况)。所有证书、获奖均需提供复印件(鉴定证书、论文无需复印)。

五、所有材料原件、复印件均需分开排列(检索及收录证明除外,放在期刊内),每份期刊内自己文章所在位置必须做明显记号并在文章所在位置折叠露角。排放顺序依次为:资格证书类,教育教学类,论文、著作类,项目、获奖类,即简表从上到下、从左到右顺序排列。所有材料除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需放置档案袋内,其它材料均不得装置档案袋内。

六、网上无法检索的最近出版的期刊论文和著作,均须由出版社开具证明。

七、收费标准及方式:副高职:400元/人。评审费于11月21日前直接交至行政楼426房间吴付敏老师处。

八、所有需要提供的材料见附件.

     附件:推荐后报送材料明细.doc

                                       人 事  处

                                     2014年11月10日

更新日期: 201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