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保证2014年度我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做好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附件1)
(一)个人申报,公示材料(11月11日—14日)
申报人员在熟悉政策、条件、程序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整理、上报职称评审所需的相关支撑材料。教学单位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由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小组进行考核推荐,在非教学单位工作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按学科归属由所属学院考核推荐;辅导员由学生处成立推荐小组进行考核推荐;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工程、图书、档案、经济、会计等)直接报送材料至人事处,由学校成立推荐小组进行考核推荐。各单位推荐小组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人员的参评材料进行公开展示。
(二)学院资格审查(11月15日—17日)
1.各推荐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方案及推荐小组名单。
2.各单位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有关证件,包括第一学历和学位证书、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外语合格证书等证书原件进行审验,核实无误后,在其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 各单位推荐小组对申报人员的教学、科研成果进行网上检索审验,不符合申报条件者不得推荐,不符合评审要求的教学、科研材料(如增刊、副刊、未经收录的论文集等)不得填写。
4. 11月17日,各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附件2)及所有通过学院资格审查人员个人评审简表一式7份至人事处,因漏报或没有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申报人的,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学校资格审查(11月18日-22日)
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技处对每一位申报人员的身份、学历、资历、任职时间、外语情况、考核结果、教学、科研等情况进行全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学院推荐小组推荐。11月24日前,人事处将审查不合格人员名单反馈至各单位。
(四)基层推荐(11月23日—28日)
11月23日—27日,基层组织考核、评议、公示。
学院推荐小组按照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根据申报人的教学、科研等情况等进行排序,并予以公示。
11月28日,学院推荐小组根据学校确定的推荐比例将通过人员名单(含排序结果)报至人事处(附件3)。
(五)人事处接收评审材料(11月29日)
(六)公开展示(11月30日—12月2日)
通过基层推荐人员,学校将对其审核过的评审简表进行公开展示,展示时间不少于三天
(七)学校推荐、评审(12月上旬)
二、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检索
1.申报人提交的论文必须能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上检索到,著作必须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上进行CIP数据核字号验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原件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检索页一同附上。未经互联网上检索、验证的论文和著作只作为业绩参考条件。
2. 根据河南省最新职称文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中表述的论文被SCI、EI、ISTP等全文收录,EI(工程索引)指收录的期刊论文;ISTP(科技会议录索引)指收录的重要国际学术机构举办的会议文献。
三、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一)各申报人报送学校人事处的材料
1.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1份。推荐材料一人一袋(包),袋中材料原件、复印件应按《评审简表》中所列条目顺序分类装订排序,目录中各条目顺序应与《评审简表》中所列各类条目顺序排列一致,袋子(包)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申报类别。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B4纸张打印中缝装订(附件4)。《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单位电话:0371-69127259)。
3.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规范录入的《评审简表》(A3纸张正反打印)一式4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5.第一学历、学位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6.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7.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
8.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9.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1份。
10.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二)《评审简表》填写说明
1.省辖市:省直;主管单位:河南省教育厅(19018);工作单位:华北水利水电大学(19018035),填表人签名:吴礼明。
2.最高学历中,区分“硕士研究生”(双证)和“硕士”“研究生”(单证),学历详情栏中应完整填写何校、何专业、学制、学位,并以逗号隔开。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从左往右按年度从小到大填写。
4.担任学术团体职务或社会兼职及个人联系方式栏中,至少应填写个人联系方式。
5.论文、著作、项目、成果、专利、获奖栏中填写内容都必须有证书原件支持,在研的不能填写,增刊、论文集、副刊不能填写。
6.学院意见栏中需先盖章,至少一份为红章,其余可复印。
(三)报送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按照上述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推荐小组审核材料时要实行责任制,谁审核,谁签名,责任到人。重点审核:评审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真实、有效;《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等栏目内容的填写与原件是否一致。对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规定的评审材料,及时向学校人事处通报,并取消当年度推荐资格。
3.各申报人须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
4.参评人员要认真准备材料,尽量避免材料的反复补充更换,以免影响正常评审。
四、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中级:400元/人,非教学系列初级:300元/人。评审费于11月29日前直接交至行政楼426房间吴付敏老师处。
七、有关要求
职称工作政策性较强,且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加强领导,严格把关。在考核、推荐、评审工作中,要真正把师德师风良好、教学效果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拔出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利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我校的教学、科研水平。
职称评审工作问询电话:69127259;
职称评审工作监督(举报)电话:65790012(纪委、监察处)
人事处
2014年11月10日
附件:1.2014年职称推荐工作日程安排.doc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汇总表(学院用).doc
3.通过学院推荐人员汇总表.doc
4.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doc
5.真实性保证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