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2010年度高级职称推荐工作已经结束,请参加职称评审的教工于9月30日12:00前到人事处领取本人的职称评审材料。在后续材料整理过程中请你注意以下几点:
一、提供材料简表、小表必须份数足额。
二、名实相副。简表、小表所填内容除需要提供复印件外,必须由真实原件材料支撑,没有出版的刊物或鉴定的项目、公示期的材料不得填写,否则以弄虚作假处理。
三、规范填写。教学、论文、著作、项目按表格栏目设置顺序分类填写,期刊号、收录号、会议论文号准确、全面填写。没有被三大检索(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集论文不得填写,论文、项目署名名次准确、如实填写。
四、需要学校签字、盖章的内容10月9号由学校统一签字、盖章。届时请你按时进行。
人 事 处
2010年9月30日